来源: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5日
管理人民币印制生产; 组织人民币防伪技术的研发; 管理人民币样币; 没收持有人的假币,接收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公安机关等部门收缴、没收的假币; 负责人民币与外币的鉴定; 负责统一销毁伪造、变造人民币; 协助国家质检部门制定人民币反假鉴别仪国家标准,并协助组织实施; 指导、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假币收缴、鉴定、保管、解缴业务,开展反假宣传与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