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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0日

各位股东:

根据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行第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4年8月5日(星期一)下午3:00,会期半天。

(二)召开地点:本行前四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本行第四届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五)出席对象: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本人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但本行大股东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时,代理人不得为股东自身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提名董事和监事以外的人员。大股东不得接受非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的委托参加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选举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二)关于修订《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选举办法》的提案。

注:因公告版面有限,各位股东如需了解会议详细内容,请与本行董事会秘书联系,索取会议相关材料(会场不再另发)。

三、本次会议的出席方法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30日,截止股权登记日名列在本行股东名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实行会议登记制度,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当按本通知的规定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未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的,本行董事会有权不安排其出席会议及行使表决权。

(一)出席登记

1.登记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

2.登记地点:洪泽农商银行所属各营业网点。

3.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送达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送达地点为洪泽农商银行所属各营业网点。

(二)出席会议

请已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4年8月5日(星期一)下午2:50前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和参加会议(签到登记时间为下午2:00—2:50,2:50停止签到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2.自然人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3.为了保证会议秩序,请各位股东在规定时间内登记进场,如超过签到登记时间本行董事会有权拒绝其参加会议。

四、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

2.本公告发布地点:淮安日报、洪泽农商银行网站及各营业网点。

3.联系人:魏欣;联系电话:0517-87222816;电子信箱:hahzls@163.com;邮编:223100。

特此公告。

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